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服务 > 办事大厅 > 地税分局 >
  • 26 2017-10

    设立登记

    一、受理范围 1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的,应当自...【点击详细】

  • 26 2017-10

    变更登记

    一、受理范围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点击详细】

  • 19 2013-06

    停、复业登记

    一、业务概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停业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点击详细】

  • 19 2013-06

    注销税务登记

    一、受理范围 纳税人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点击详细】

  • 19 2013-06

    外出经营登记

    一、受理范围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除运输行业)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点击详细】

  • 19 2013-06

    税务登记验证、换证

    一、受理范围 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在税务机关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至发证机关申请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点击详细】

  • 19 2013-06

    扣缴义务人登记

    一、受理范围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义务发生后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点击详细】

  • 19 2013-06

    遗失税务证件报告

    一、受理范围 遗失(包括丢失、被盗)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三、...【点击详细】

  • 19 2013-06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一、受理范围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点击详细】

  • 19 2013-06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一、受理范围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后,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二、法律...【点击详细】